誰是我在羅馬7?

沒有,這不是一個壞語法的情況下。 我談論保羅的第一人稱“我”說話打擊罪惡的鬥爭需要通過在羅馬書7:7-24。 這篇文章改編自我一直在的RTS學生論壇上有討論。 我試圖使其可讀作為一個單一的職位,但它可能會略有第一脫節,可能會有一些裁員。 我會盡力在未來的修改,擴大和修整需要的地方。

我讀羅馬7和羅馬人在一般特別是欠A.作者安德魯·達斯,一些重要的意見, 解決羅馬辯論 他的書是關於羅馬7特別少,雖然一章包括該節的一個相當漫長的註釋。 論文在一般的書是羅馬人主要寫在羅馬的相當均勻外邦人的教會。 我認為,達斯的論點是非常引人注目的,如果沒有完全定論。 而本論文的顏色他讀羅馬書7,我不認為他提出的閱讀完全依賴於它。

我將尋求在這裡展示,保羅的第一人稱的使用從一個preregenerate人的角度來看,是擬人法 (講話中字符),並明確一個詹蒂萊上帝fearer,雖然通過應用肯定是廣泛。

我們開始與保羅如何使用一般的語言,在羅馬時,區分猶太人和外邦人,特別是在法的關係。 他談到猶太人認為“根據法律”,是外邦人“ 除了從法律羅馬書2:12-14時,他說,猶太人和外邦人同樣站在上帝面前譴責。“

對於所有那些沒有法律的情況下犯了罪,也將滅亡, 沒有法律 ,所有法律規定的罪,將受到法律的判斷。 外邦人,不具有法律性質,法律規定時,他們都對自己的法律,即使它們不具備法律

事實上,這是第一次保羅指的是在書中的“法律”。 再次,在羅馬書3:21-22,

“但如今神的義已經表現除了從法律上 ,雖然法律和先知見證它通過信仰耶穌基督為所有誰相信神的義。 因為是猶太人或外邦人之間沒有任何區別[見羅馬書3:29-30]。“

因此,正如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沒有任何區別,誰是上帝面前承認,也沒有區別,它們是如何保存(即通過信仰耶穌基督)。 與這些通道為基礎,我們應該前進的理解,“除了法律”=外邦人“法律規定”,=猶太人 牢記這一點,因為它是重要的。

在羅馬4保羅·亞伯拉罕在法律面前的承諾(即除法律外),所以像之前,他通過割禮的法律下的正義詹蒂萊,所以它是明確的,理由是,除了從法律。

羅馬書5講從亞當到像摩西時期“在法律面前,”又很像一個詹蒂萊狀態,而不是“根據法律規定,”但仍然在罪惡和站立的譴責。 我也認為保羅在羅馬書5使用“歸集”在一個非常不同的方式如何,我們通常認為它(這不就是無效的歸責原則) 一般情況下考慮到這一點,那麼我們就來羅馬書7:7-10。

對於我也不會知道它是什麼覬覦如果法律沒有說,“你不得覬覦。”但罪,通過我貪婪各種生產的誡命,抓住一個機會。 除了從法律上,罪在於死。 我曾經是活著的,除了法律,但是誡命來到,罪活了過來,我就死了。 承諾生活非常誡命,證明是我的死亡。

現在我們看一節中的兩個特殊問題:“人肉” 擬人法和保羅的“精神”和古典修辭手段

首先擬人法 :“性質的講話”。“在人物的講話”Das和赤柱的斯托瓦斯觀察,“哦,可憐的人”,特別是部分古典設備有驚人的相似之處,事實上,保羅使用驚人相似的語言向希臘(外邦人)悲劇。 比較這些段落:

eurepides“美狄亞:

“啊,我! 一個可憐的痛苦的女人,我! O將我死!“

“哦,哦! 會天堂的萊螺栓切割這TWAIN頭! 增益是什麼我的生命嗎? 禍,禍是我! 澳死亡,贏得釋放,退出這個討厭的存在!“

“這一個簡短的一天忘記你的兒女,親愛的,之後慨嘆;祢因為儘管殺他們,但他們是你的寵兒仍然,我一個悲傷的女人。”

塞內卡的美狄亞:

“為什麼,靈魂,自己還猶豫嗎? 為什麼淚水打濕了我的臉頰? 為什麼憤怒和愛現在這裡,現在不著畫我多變的心嗎? 雙潮扔我,我當然不明朗時,衝風工資狂戰,雙方衝突洪水抨擊的海洋和波動水域沸騰,即便如此,我的心扔。 憤怒讓愛飛行,愛,憤怒。 Ø憤怒,產生你的愛。“

“你你為何推遲現在,靈魂啊? 為什麼猶豫,但你聽了這樣做嗎? 現在我的憤怒在我死了。 我很抱歉我的行為感到羞恥。“

“什麼,可憐的女人,我做了呢? 可憐的,說我嗎? 雖然我懺悔,但我做到了!“

羅馬7

“我不明白我自己的行動。 因為我沒有做我想做的,但我做我討厭的東西。 所以現在不再是我做的人,但在我住的罪。“

“我的願望,做什麼是正確的,但不抓落實的能力。 因為我不這樣做我想的好,但我不想邪惡是我繼​​續做。 現在,如果我做什麼,我不想,它不再是我做的人,而是罪惡,住在我心裡。 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法律,當我想要做的權利,邪惡的謊言近在咫尺。“

“可憐的人,我! 誰將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可憐的人,我!”絕望地哭了一個明顯的詹蒂萊音,是保羅的雙重困境遺囑中使用的語言。 羅馬(或任何其他希臘羅馬市)城市的居民會立即與保羅的話,從他們的當代藝術類似的段落。 這是戲劇的語言,他們的流行文化。 典故那麼明顯,因為這將是我們,如果有人寫的話:“有沒有勺子。”

擬人法的標準和廣泛使用的修辭保羅的一天,在該揚聲器將“採取的”第一人的語言使用的第三人的性格之一。 效果會中的第一人(使用“我”),但是從一個被謀殺的受害者的角度發言的羅馬檢察官之一。 同一種語言保羅在羅馬書7使用(在性質上接近希臘悲劇),我覺得這是很好的跡象,他其實是在採用這種司空見慣的修辭設備。

的實際內容和短信,強烈建議這也與使用的語言來形容“我”:“俘虜罪的法律,”總之“我上午已經賣給罪的肉,”有沒有精神,增強工作生活中的“我”在羅馬書7:8-24。 這是所有的肉。 只有法律被描述為“精神”。

這本身強烈的閱讀保羅從一個頑固不化的人的角度來看發言。 擬人法理論本身可能是有趣的,但我們要小心我們如何使用聖經以外的來源解釋。 聖經王牌所有大專院校來源。 所以對我來說,真正的硬道理是如何保羅在第7和第8章的“割肉”相反的“精神”的講話。

7:5“,而我們生活在肉體 ,我們有罪的激情,引起的法律, 在工作中我們的成員承擔死亡的果子。”
7:6“但現在我們從法律的公佈 ,死,舉行了我們的俘虜,所以, 我們在聖靈的新方式 ,而不是在舊的方式編寫的代碼的服務 。”

7:14( 擬人法 ?)“我們知道, 法律是精神的 ,但我的肉,已經賣給罪 。”
7:18“我知道, 沒有什麼好住在我,那就是在我的肉體 。”
7:24“我可憐的人! 誰將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8:2“ 生命聖靈的法律 ,在基督耶穌裡從罪惡和死亡的法律 。”
8:3-4“神做了什麼法律,肉減弱 ,不能這樣做。 通過發送自己的兒子在罪身的形狀和贖罪,他譴責在肉體的罪惡 ,為了法律的正義要求,可能會在我們履行,走路不按肉體,但根據精神 。 “
8:6“ 是肉體上設置頭腦死亡 ,但心靈上的精神是生命與和平。”
8:7“對於肉體上設置的頭腦是敵對神 ,因為它不服從上帝的法律,事實上,它不能。”
8:8-9“那些在肉體不能得神的喜悅你,然而,是不是在肉體,但在精神其實,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

在羅馬書8章中所述的信徒是非常不同的狀態的“我”在羅馬7。 我覺得它是一個由保羅故意對比。 在羅馬書7“我”仍然是一個罪惡已經賣給罪的奴隸,“肉”。這是法律,是“精神”,但“我”無法執行它。

在羅馬書8章,保羅告訴他的讀者,他們不再是肉體,但精神,並為他們的精神走在法律的正義要求他們履行(即我們)。

這是所有非常有趣,但保羅的讀者有什麼指示,我們都應該了解作為本節擬聲法 是不是自傳感的代名詞“我”最自然的閱讀嗎? ,如果我們做授予修辭設備,為什麼我們應該認為保羅從外邦人點發言? 為什麼不是猶太人?

對於這一點,我們回去那句話,“除了法律。”羅馬書7:8-9“在性質上的講話”誰是試圖來“下一個詹蒂萊改變宗教信仰的角度來理解本節的關鍵“摩西的法律。 正如我們前面提到的,保羅總是說“除了從法律上”在他們的異教徒猶太人的存在和作為“下的法律外邦人。”在V.8和9保羅說,“除了法律,罪在於死了, 我曾經活著,除了法律 。“我相信,當我們讀到此,我們必須記住如何保羅在書信中使用這句話以前和了解,他是從一個外邦人的角度講。 如果我們採取“除法律”意味著同樣的事情,作為他的意思是它以前,甚至在其他書信(如哥林多前書9:20-21),保羅一樣說,“我曾經活著一個無知的異教徒詹蒂萊。“

如果我們不採取這種方式,那麼我們有解釋說,他曾經是保羅的意思是“除了法律。”當是一個猶太人(如保羅) 以往,除了從法律嗎? 他出生下,通過它的參與者,他的割禮。 1這是一個點,保羅已多次在羅馬人,猶太人受到法律譴責。 我們還必須再解釋如何使用他“除了從法律上的”個人感覺在羅馬7所有涉及到如何,他已經習慣了這句話以前區分從猶太人的外邦人。 最後,我們必須知道如何詹蒂萊讀者看到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擬人法使用本來預計要明白,保羅在說什麼, 被視為講話中字符! 2

所以,我相信這一切,堅決贊成羅馬書7:7-24保羅的法律(如在一個總的異教外邦人的情況下),法律的無知,並意識到它是模擬閱讀好的,正確的和公正的。 但隨後發現他的恐怖,他沒有權力來保持它。 這可能是之前,也許,他甚至聽說過耶穌基督,或是否有甚至是聖靈(徒19:2約翰的門徒的情況下)。 他們甚至可能不明白,為什麼他們是如此無力做的不錯。

換句話說,這說明總墮落(總不能除了聖靈的工作)的一個方面,但它描述人,神已經在給他們帶來了他們的需要為基督的實現。 這是人誰是下掙扎的罪惡統治的權力。 它不會形容那些是上帝的意識敵人。

今天,我們看到這種事情。 有那些是上帝的自我意識的敵人,恨他的人,他所有的命令(認為新無神論者)。 然後還有那些想要做什麼是正確的,甚至相信有一個上帝,但突然來實現,無論他們如何嘗試,他們不斷的罪(例如有人在依靠自己的作品,值得自己得救突然意識到神的公義標準,他的作品遠遠短)。

在這種情況下,保羅使用“人肉”專指在轉換前的人,因為他告訴我們說:“那些在肉體不能得神的。”肉體和精神條件下,一個人可能是截然相反的。 在羅馬書8:9保羅使一個籠統的說法,是指所有信徒:

然而,你是不是在肉體,但在精神,如果在事實上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 誰不有基督的靈,不屬於他。

屬於基督沒有一個人是沒有靈魂,有精神都是免費的。 我認為,要理解這一現實,羅馬7。

鑑於以上情況,是很難捉摸保羅說“已經賣給罪了一個被贖回存在。”這是奴隸制的語言,如果我們讀羅馬書8章,那麼我們應該明白在基督裡的那些被釋放罪惡的束縛。

我肯定不是一個“完美主義者”在這個意義上,我認為,一旦你保存,你可以不再罪。 基督徒不再是罪和肉體的統治下,因為我們有一個新的主,耶穌基督,並已成立一個我們自由的精神。 但誘惑罪和“肉體的慾望”(加拉太書5:16),我們仍然存在。

所以肯定是一個信徒的精神和肉體之間的戰爭。 但不絕望“哦,可憐的人,我的特點!”但是“,而由戰勝國因此,現在有沒有為那些在基督耶穌的譴責。 為生命聖靈的法律已設置你從罪惡和死亡的法律,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

保羅一再提醒我們,我們是“在基督裡的”我們“住”的精神,以勉勵我們繼續的精神。 在加拉太書“肉行”的提醒,我們會記得我們保存和不能做的事蹟,刻畫他仍然住,統治下。 因此,“在”肉體和肉體的“作品”之間是有一定的區別。 保羅一再告誡線,似乎是因為我們不再是“在”肉體,因此我們不應該做的肉的“作品”。

歌羅西書3:7也有類似的語句:“你太一旦在這些走了,當你他們的生活。”保羅假定那些在基督裡的人不再是生活中的肉,因此他們不應該走在肉體。

加拉太書5:16同樣表明,精神和肉體卻截然相反。 “是肉體的慾望,對精神和精神的願望,是對肉,這些都反對對方,讓你做你想要做的事情。”又說,“我警告你,我警告你之前,那些做這樣的事必不能承受神的國。“也就是說,那些在堅持這樣的作品不被保存。

羅馬7,我相信,這是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的聲音,但他認為沒有出路,可以這麼說。 因此,保羅表明,在羅馬書8自由的方式。

  1. 有些人推測,保羅說自己作為猶太男孩在他的酒吧mitzvah。 但我認為這注入到大量的文字,將承擔超過。 它也忽略了保羅的以前使用的短語“,除了從法律”。
  2. 其他的解釋,我知道,試圖使“從法律上除了”第7章中的短語的意義是,保羅的“我”是以色列歷史上的發言前後西奈半島。 我相信這是新台幣賴特的看法,因為他是“新以色列”的主題大。 不過,我認為它提出自己的問題,我認為上述的閱讀是最自然和最有意義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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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東西有後果

當神吩咐亞當不要吃善惡知識樹,並同時提供了一個生命樹為他們適當的食物,他被放置到物理對象的1聖約意義。 警告是,一天,他們吃錯了樹,他們一定會死。 上帝跟進他承諾在一個真正的後果嗎? 當然可以。 亞當和夏娃吃樹的那一天,他們死的精神,成為肉體的死亡。

因此,以何種方式,樹上的果子傳達亞當和人類後,他的死亡? 水果有毒嗎? 沒有進行中的一種遺傳性疾病? 不盡然。 吃水果本身是好的,上帝創造了所有的東西好。 這是公約的的誡命重視的水果,它的後果轉達。 亞當對他本人和他的比賽,吃水果帶來死亡,但它不是殺了他的水果。 它是該公約的制裁抗命,帶來死亡。

今天,教會也有一個公約的食物。 一個連接到它的祝福和詛咒餐。 它已成為基督徒,甚至改革之間的共同說,在主的晚餐,沒有實際發生 麵包和酒身體不成為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血液,因此這將是迷信認為,麵包和酒是什麼特別的東西,或者吃它們實際上可能做什麼或為你,對不對? 畢竟,他們只是有用的手段來幫助我們記住基督的犧牲。

但是,這並不是公約的食物是如何工作的。 保羅告訴我們在哥林多前書,那些吃的喝的混跡吃,喝自己的判斷。 倒數也是如此。 當我們吃的和喝正確的,我們必須與耶穌基督的真金。 這是什麼固有的麵包和酒,使本嗎? 不盡然。 但是,這並不減少使用麵包和酒,因為他們是公約的符號(它們代表什麼有什麼“單純的”符號),即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血。 至蒙羞的元素,或輕易使用它們是為了羞辱基督自己。 不是因為被神秘的元素改變,而是因為他們代表他作為他們的“公約”的功能。

一個很好的模擬可能的改革歸集學說。 當上帝的理由,並宣布我們義的,他這樣做耶穌的義帳戶,在一個正義的,我們沒有對自己的表彰。 即便如此,該公約的食物被歸咎或忽視我們是基督的身體和血。 這是上帝的聖靈,誰適用於現實的跡象,這是因為,如果你吃了他的肉,喝他的血,他說,我們必須做的約翰6。

只是因為它是精神的,適用於現實的標誌,它是精神法官使用該標誌。 當亞當濫用公約食物,這是判斷他的食物,但上帝自己。 因此,如果我們濫用我們的盟約食品,它是上帝的法官,而不是食物。 有活躍在食品沒有因果關係,但有直接關係。

但主表的目的是為生活。 上帝給了我們一個很容易的指引,按照值得單打獨鬥,即使是孩子能做到這一點的。 教會的盟約食物吃,不必是無罪的,尤其是知識淵博的。 他們必須簡單地吃在信仰和獎學金,愛心互相後等待。 這是沒有給我們帶來死亡的禁果。 該公約的食物是為了給生活帶來那些吃在公約。 它必須採取的信仰,是的,但上帝也加強通過它的信心。 當然,即使信心,所以作為一個芥菜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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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恩典,他的敵人

在閱讀創世記我一直特別深刻的印象如何恩典的神,甚至那些都是他的敵人,那些將成為他的敵人。

當夏甲驅動從該公約的孩子以撒的母親,神憐憫她和她的承諾,她的孩子將成為一個偉大的國家。 這孩子是伊斯梅爾,誰是今天的阿拉伯穆斯林的父親。 當上帝決定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因為他們的邪惡,亞伯拉罕祈求任何正義的人可能住在城市。 正因為如此,上帝有憐憫地段,並讓他逃避與他的女兒的判決。 這些女兒通過亂倫工會,承擔摩押和亞捫。

以實瑪利,摩押,亞捫人後來成為以色列最大的敵人和絆腳石,以上帝的子民。 但神不僅使他們能夠蓬勃發展時,他們是邪惡的,但他保證,他們將進入特殊保護的行為。

當然,我們還記得,神使用他的目的。 後來來自摩押露絲,誰就會在耶穌基督行的偉大女性之一。 只要我們說那些是上帝的敵人,我們必須記住自己。 基督祈禱,為那些被釘死他。

因為如果我們同時我們與神和他的兒子死亡,等等,現在我們是不甘心的敵人,我們應被保存他的生活。
羅馬書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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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在“公約”

在創世記第1和第2,尤其是在第二章中,更普遍的耶洛因是在第1章時,神的名字耶和華多已經取得了兩個“變種”創建帳戶。 這導致了在不同歷史時期的不同作家的揣測。 我不打算進入所有考證,但我經營的假設下,這兩個章節有相同的人​​類作者。

有了這個假設,我相信這是一個很好的理由,第2章名稱為耶和華神。 神的名字是立約的名字。 當我們讀到的東西,從第1章中更廣泛的觀點,有明顯的距離從讀者這個神。 但是,當作家的成因,在創造的男子仔細看看,他獲得個人。 耶和華是千鈞個人。 它是一個名字,它不僅告訴我們什麼是上帝,但他是誰。 在第2章創建人是極其個人的。 上帝呼吸到他的生命。 他讓他們有地方住,有飯吃。 總之,他創造了聖約的人,並給出了與制裁和祝福的誡命。

在第三章中,我們有一個有趣的發展。 蛇是故意的,在其尋址神的方式而不是耶和華,但只是作為耶洛。 蛇的話,只有部分的節地址的神一般,而不是個人。 這樣做,他試圖從夏娃離開神的個人性質,只是他描繪成一個暴君。

這是因為如果蛇告訴夏娃,“上帝是不是靠近。 他是一個霸氣的力量旨在保持你的好東西,所以他沒有值得保留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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